按照专业审美来看,“得好”的标准不在于这个人的态有多么优美,而是看控制力。既有力量感又收放自如,无论多琐碎的节奏和复杂的编舞,都能在每个拍子间自由支自己的,说动就动,说止就止,才称得上优秀。
我有一句狗日的不知当讲不当讲。
识时务者为俊杰。
结果他说:“昨天对不起。”
他就是关了个门。
他忽然凉凉地开口,我眼一,不回都猜得出他在笑。
我跟他对视一眼便低下,他进一步,我退一步。
被我们俩商量后改编的动作已经合得相当娴熟了,即使两个人背对背,他都能在没有眼神交的前提下准地预测到我下一秒移动的位置,完后我们一起回看录像,连本人都被那种堪称完美的效果打动。
很想关心一下我的粥洒出来了没,但他一叫我我又像刺猬一样缩起来。
“看来我们知念还是童贞啊。”
我突然特别痛恨他拥有短暂的自由,不被经纪人啊助理啊狗仔队啊尾随,让我们有机会陷入这样独的尴尬局面。
第十一章
去你妈的吓死我了。
他最后也没有。
把八卦卖给狗仔队我都能小赚一笔了,说不定还会有缺乏理智的女粉丝哭天抹泪以死相,一夜之间把我爆上报纸条,想想还有点小刺激。
也不差这一回。
“谢知念。”
点,懒洋洋地站着,穿了件拉上帽子能遮住大半张脸的兜帽衫,手指缠绕着两黑色的耳机线,看起来就像特意在等我出现。
合着他占我便宜我还得给他钱?
惊讶之余,我终于看清他满脸的委曲求全,老大不情愿就跟我他似的。
他猛地伸出手,一微风从我耳边过,我条件反地闭上眼,塑料袋晃得哗啦啦响,然而什么都没发生。
成熟的男人终究不会让儿女情长耽误工作,出于对大局的考虑,我们在互不相让的较量中完了今天要录的舞蹈分,没有产生正面的肢冲突,全靠眼神厮杀。
而他见我一言不发,自顾自地走去墙角架摄像机,少见地表现出对冷战的措手不及,但更多的是一种源于受挫的焦躁,他好像从未遭受过如此的对待,临了仍骄傲着不肯低。
“……我知了。”
你咋不呢?
原谅他吧。
因为他比我高十多公分,一米八八,我实在打不过他。
“……”
我的老
还抢走了我的半杯粥。
听到那句话的同时我调整好了镜,碰在REC键上的手指却迟迟没能按下去。
“你这么介意,没猜错的话,是第一次吧。”
从事业角度出发,我不能为了屁大点事儿和天王翻脸,胳膊拧不过大,换个侧重点想想,耍氓的可是国民男友啊,我敢不知足?
这样的陈述听上去很温和,少了真实发生的腥风血雨,仿佛我们相得不错――我承认昨晚的志气似乎被我浪费完了,到今天已是强弩之末,面对我杀千刀的初吻对象,说不出一句狠话来。
“你要不乐意我可以再亲一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