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而他又想起那个少年,现在应该长大了吧,忽然一种恶心的感觉渐渐的从他的心脏游遍全,他几乎是想离开这里了,离开万安祖,因为喜欢男人这件事对他来说很恶心,即使对方再好看也恶心,万安祖应该是喜欢男人的吧。
我有罪,可人本就是罪。
白瑾正偏了下,对于万安祖再也忍受不住,厌恶的说:“万先生,如果没记错,你的神告诉你喜欢同是大罪,永不改变。”
“我有罪,可是这是没办法的,是神将我生成这样子的。”万安祖当时是这么回复的,眼里带着不容侵犯的光芒。
白瑾正很不喜欢这种感觉,孤零零的,像只落单的小鸟,幸好旁边还有万安祖,他走过去,坐到第一排的其中一个椅子上,看着万安祖似乎虔诚的祈祷着。
白瑾正本就喜欢美人,无论男女,虽然曾经数次想好好的教训一下万安祖,但是,不可否认的是万安祖的确是个长相艳丽的美男子。这么安静的样子,白瑾正想,如果他喜欢兔子的话,大概是不介意跟他恋爱的,这个想法出来了,他不由的笑了,又觉得幸好他是喜欢女人的,不然真的跟这种油腔调的男人谈恋爱,还不知哪天就会伤心。
然而,白瑾正不感兴趣,干巴巴的说了句:“不知。”他只想快些离开。
成了极其宏伟壮观的空间轮廓,现在只有他们两个人,造成空旷的错觉。
“是,我有罪,可是白叔叔,我喜欢的同只有你啊,没有你,我怎么可能是同恋,怎么会被我的神唾弃。”
对方摇了摇,“上帝是公正的,是圣洁的,他的律法不容干犯,我们本来就是罪人,而你是罪上加罪,同相恋,这是神恨恶的罪。”
“白叔叔,你知我刚才祷告了什么吗?”万安祖笑眯眯的问,好看的桃花眼里带着莫名的期待。
万安祖静静的坐在那里,看着白瑾正的背影消失在他的视线中,渐渐的,眼睛里的透明过光的肤,他却笑了起来,越笑越大声,如同疯子一般。
他想起以前的一位神父友人知后,在他祈祷的时候问他:“你愿意悔改吗?这是关于永生与永死的问题,是值得你为之舍弃一切的问题?”
万安祖沉默了一会,还是说了:“喜欢一个人是无罪的。”
所以我看来是太爱你的,没关系,为了你,我什么都可以。原本一张艳丽的脸,此时却满是戾气,好看的桃花眼满是笑意,可是,出了两颗尖尖的小虎牙,却造成一种对方是恶魔的错觉,在这西式教堂前,显得格外违和。
喜欢同并非不能悔改。
万安祖祷告的内容是他喜欢上一个男人很久了,希望主饶恕他。
万安祖祈祷完了,朝白瑾正笑了一下,就走到他边坐下。
白瑾正似乎没有任何动摇,琥珀色的下垂眼里满是厌恶,他站了起来,看着万安祖,刻薄的说着:“这还真是恶心,我不是兔子。”说完,也不回的离开。
他想起来,他的白叔叔本就是这么无情,这么刻薄一个人,可是自己就是喜欢他,这有什么办法,他站了起,朝外边走去。
“白叔叔真没情调。”说着又想摸摸他的。
万安祖本来就长得好看,此时安静的祈祷更是漂亮,发梳成行的大背,再用发胶固定,上挑的桃花眼闭着,长长的睫搭在那边,秀气的鼻子下紧紧抿着一张形状姣好的嘴,就像一副墨重彩的油画般安静端庄。
教堂的钟被敲响了,一群鸽子飞过,“扑腾”的煽动着翅膀,扬起了细细的灰尘,万安祖走到阳光下,太阳耀眼的很,万安祖又笑了起来,又笑着说::“白叔叔,即使满是罪孽,我也依旧愿意承担这份罪,哪怕不被救赎。”